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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版权纠纷,霸王条款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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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听峰发来的消息足足有上千个字。

李余庆的表情也从笑容满面,变成了眉头紧锁。

消息的大致内容,就是:《都市战神》现在有影视公司要买版权。

《都市战神》的影视版权卖出了1200万元!

当时李余庆看到这消息的时候,整个人直接一哆嗦。

按照当时的合同签约,五五分成,李余庆可以拿到600万元!

可能有的人觉得1200万元的影视改编费很夸张。

其实这是很正常的版权费。

李余庆清楚的记得,他看的第一部电视剧,是2003年的《宜昌鬼事》。

这本小说改编成影视的版权费,足足一千万!

上一世看到报纸的李余庆,被震惊了许久。

而接下来的信息内容,就让李余庆眉头紧锁了。

林听峰大致的意思就是,交易一直都是奇点在谈的。

其中的过程如何的辛苦,正是在奇点全力推广的趋势下,才造就了《都市战神》这么火爆的现象。

最后,有罗列出了签署合同中的一些漏洞。

总结起来就是:版权的归属费要九一分。

奇点占九成,李余庆一成。

李余庆看完消息之后,林听锋通过企鹅聊天发来一个文档。

接着有发来一条消息:余庆,你这里没有问题的话签署合同就行,签完了邮寄给我们,一百万的稿费就能拿给你了。

李余庆看着电脑屏幕,右手死死的握着鼠标。

强行控制自己的情绪,李余庆深深的吸了口气。

李余庆从电脑桌上哪里华子,一根接着一根。

到了晚饭时间,李余庆依旧一个人在书房。

他想了很久,从大脑处搜刮了前世的记忆。

发现这近乎是...不可能把版权费要回。

原因很简单,上一世奇点与男频大神‘梦入圣机’发生过一起类似的版权案。

事情的经过与李余庆很简单,起因是奇点出了一个霸王条款。

小说签约的同时,要把影视版权、实体书版权一起签约了。

重点不是这,重点是当时奇点的金主,想要把版权随意支配。

举个简单的例子,何坤有一天得到了两个瓷碗,一个瓷碗价值十万两,但是何坤把瓷碗摔了一个,说以后天底下就这一个瓷碗,他不是十万两银子,而是五十万甚至更高!

当时的奇点金主就是这样想的,想要把平台所有的小说版权拿来,雪藏一部分,最后拿出部分来卖高价。

就比如:五十部小说都可以改编成影视,但是我只拿出2部,你说这两部的价值会不会高?

李余庆记得,上一世梦入圣机大神因为这件事离开了奇点,来到了众横网写小说。

凭借一己之力带动众横网,当年写的《永生传》可谓是火遍全网。

一句方寒吃人不吐骨头,可谓是书友皆知。

但是由于版权问题,这本超过两亿点击的小说,最后不仅没有让梦入圣机赚到钱,甚至还赔了300万给奇点。

与奇点打官司,梦入圣机最后的结局是输了。

想要一个人对抗资本,很难。

想要一个人打赢资本公司的法务部更难!

到了2024年,网文作者界仍在流传一句话:神机之所以叫做神机,是因为他离开了奇点。如果没有离开起点,现在的名字就应该是:奇点里面一条叫做梦入圣机的狗。

这件事的纠纷发生在2012年,要知道2012年关于网文著作权已经较为完善了。

但最后梦入圣机还是败诉了。

那现在呢?

现在是2004年,2004年关于网文相关法律法规更加的不完善。

李余庆可以肯定,自己肯定会败诉。

这口气,李余庆一定要出!

既然法律不完善,那就不走法律的路线!

既然一个人斗不过,那就拉人一起斗!

李余庆经过大半天的思考,已经有了基本方案。

他打算拉着《知己》,成立网络阅读平台。

准备与奇点打擂台!

这个平台,就是类似于奇点这样专门看小说的平台。

选择《知己》自然是有原因的。

第一,《知己》有稳定的用户群体,并且粘附性较高。

第二,李余庆的写作生涯就是从《知己》开始的,具有较高的读者认可度。

第三,之前出版实体书的时候,与《知己》合作的很愉快,没有任何纠纷。

第四,徐书宇办事很靠谱,并且《知己》的大老板有魄力!

最后,《知己》现在也面临着转型危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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