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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哥(2)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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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米斯仍能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那一天,遍地的尸体,赫雷提克沾满鲜血的手紧紧扣住她的脚踝。他伤得极重,几乎就要死掉,但是一滴眼泪都没流。

除开第一次见面,在伊斯坦布尔的矿井,在墨西哥的边陲小城,在哥谭海岸的教堂,赫雷提克给她留下的印象一直强大无比,冷酷无情。挡在他面前的,他便除去,似乎没有什么能够阻拦他为刺客联盟效忠。

而此刻他却显得那么脆弱,仿佛一个易碎的瓷偶,一触即碎。塔米斯凝视着他垂下的头和湿润的眼角,忽然惊觉过往的印象出了大错。

真奇怪啊,为什么哭呢?她的现实身体,胸脯随着呼吸微微起伏,任谁都能看出她仍活着。

……为什么?

在困惑当中,她忽然萌发出一种奇异的忧虑。

软弱是致命的毒药。

外公……刺客联盟不会允许软弱存在。

这样下去,赫雷提克会死的。

不过说来也奇怪,黑玛瑙他们显然是刺客联盟嫡系的成员,却像是完全不知道她的事情,她的死亡和背叛似乎只在少数人之间知晓。

以及……

小小姐是什么奇怪的称呼?

某位小姑娘对她在刺客联盟中的地位和名声一直存在深深误解。年幼时,很难感知到身份地位一类的概念,唯一能够影响他们对所处形势知觉的东西,是虚无缥缈的概念,爱。

但刺客联盟从不理会这个空洞的词。

曾在出任务时,塔米斯见过母亲搂抱婴儿哭泣的襁褓,温柔地哄其入睡。她站在路边的阴影当中,望向长椅上坐着的女人的眼神堪称敬畏。

达米安刚吃完她不想吃的甜筒,皱着眉拂去手上的碎屑。

“哥哥,你也是从那么小一只长大的吗?”她这样问。

兄长的回应恼火又冷淡,她把视线从他不耐的脸上挪开,不再出声。

达米安丝毫没有察觉这普通一句询问当中带着的微妙憧憬。就像人类从空气中穿过,鲜少理会阳光下浮动的尘埃。或许是因为他从小作为继承人培养长大,对于人心掌控的学习皆是君主论、博弈论之流,所以难以察觉那些细微的感情。

……真的如此吗?偶尔有微小的质疑在思绪中冒头,如石子入水溅起些微水花,但最后还是归于寂静。

当时霓虹初上,若是从城市顶端向下俯瞰,每一盏灯都是一颗闪烁的星星,汇聚成恢宏的星河。人类在城市中行走,渺小如蚂蚁,有人拥抱,有人相爱。他们不发光,黯淡如尘土,但是结晶出的城市闪亮,从地球的一端断续绵延到另一端。

爱。

刺客联盟从不理会这个空洞的词,总是将其视为无价值的可忽略物,因为爱会让他们变得软弱。

但爱不是软弱。

塔米斯仍记得一个女人,死在南伽帕尔巴特峰山脚下的寺庙。那天晚上,她第一次了解“爱”这个词,第一次知道其能让人具有何等伟力。

彼时,达米安受令在那座寺院中修行,守着古老宗教传统的密宗长老们一开始拒绝女眷入寺,即便是贵客也不行。

两个面容精致的小孩子,看上去委实很好欺负。塔米斯站在达米安的身后,兜帽遮住小半张脸,她对外界激烈的声讨漠不关心,目光专注地盯着绕着供奉台上摇曳的烛光。

一只飞蛾被烛火吸引了,绕着焰光起舞。她被这个吸引了注意力。

这些拒绝的声音重重叠叠,在达米安不耐之下切开了其中一个脑袋后同时归于寂静。性命还是戒律清规,他们做出了选择。

达米安把人带进来之后就老实修习起来,打坐,诵经,在木制的走廊上擦地板。每天只有回到房间后到临睡前的那段时间能和塔米相处。

如此听话,据悉是塔利亚女士从遥远的大洋彼岸发来消息,要是达米安不愿意在雪山底下静心修禅,那就去澳大利亚的草原和袋鼠搏斗。

“这片地区的刺客联盟成员大约有800人,澳大利亚现有袋鼠4700万只,如果澳大利亚的袋鼠决定入侵刺客联盟,每个刺客要抵御58750只袋鼠的进攻。”入住寺院后的一个深夜,达米安冷不丁这样说。

寺院的床席地铺设,又冷又硬,和“修习”二字非常贴切。达米安并非养尊处优之人,比这恶劣的环境都接触过,因此适应良好。他躺在地上,塔米斯坐在木窗边看天空肉眼可见的银河,听到他说话,便回过头来看他。

“但是,袋鼠为什么要入侵我们?”

“母亲给了我两个选择,留在这里,或者去澳大利亚杀袋鼠。”他冷冷说,“毫无疑问,如果去那里,我会杀死袋鼠群的首领,而这会引发一场战争。”

“我们没有地方埋掉那些袋鼠。”她表示赞同。

“是的,权衡利弊之下,我决定不去澳大利亚。”

“袋鼠肉可以吃吗?”她问。

见鬼,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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